配偶贈與,增值稅變自用

甲先生來店詢問房屋買賣事宜(已有買方乙欲購買房屋),在調查資料過程當中,發現甲先生的取得土地時間在民國79年,累積至今的土地增值稅相當驚人,大約90幾萬,想為其辦理自用住宅優惠稅率(俗稱:一生一次),如此一來增值稅可壓低至30萬不到,但甲先生之前已使用過該優惠,且目前亦不符合他項優惠(俗稱:一生一屋)。為此,甲先生相當苦惱,本事務所思考著該如何幫甲先生處理這龐大的增值稅問題,畢竟中間節省的60幾萬是一筆為數不小的金額…

 

經過本事務所作業期間之調查、詢問、討論、協調後,順利解決了龐大土地增值稅之問題,為甲先生省下了60幾萬之稅額,甲先生事後相當滿意,本事務所也為能幫忙到甲先生感到歡喜~

 

※不動產牽涉問題繁多,難以一概而論,且因牽涉細節眾多,切勿因小失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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